目前信用證大多采用全電開證,各國銀行使用的格式不盡相同,文字語句也有很多差別,但基本內容大致相同,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A.信用證本身的說明
- 信用證的類型:說明可否撤銷、轉讓;是否經(jīng)另一家銀行保兌;償付方式等。
- 信用證號碼和開證日期。
B.信用證的當事人
- 必須記載的當事人:申請人、開證行、受益人、通知行。
- 可能記載的當事人:保兌行、指定議付行、付款行、償付行等。
C.信用證的金額和匯票
- 信用證的金額;幣別代號、金額、加減百分率。
- 匯票條款:匯票的金額、到期日、出票人、付款人。
D.貨物條款
包括貨物名稱、規(guī)格、數(shù)量、包裝、單價以及合約號碼等。
E.運輸條款
包括運輸方式、裝運地和目的地、最遲裝運日期、可否分批裝運或轉運。
F.單據(jù)條款
說明要求提交的單據(jù)種類、份數(shù)、內容要求等,基本單據(jù)包括:商業(yè)發(fā)票、運輸單據(jù)和保險單;其他單據(jù)有:檢驗證書、產地證、裝箱單或重量單等。
G.其他規(guī)定
- 對交單期的說明。
- 銀行費用的說明。
- 對議付行寄單方式、議付背書和索償方法的指示。
H.責任文句
通常說明根據(jù)《跟單信用證統(tǒng)一慣例》開立以及開證行保證付款的承諾,但電開信用證可以省略。
I.有權簽字人的簽名或電傳密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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